第224章 毓秀镇邪祟 (第1/2页)
丫的,每次看到敏修,口水都能流三尺,那色眯眯的眼光,哪儿个正经男人会喜欢。
更别提乌雅那没节操的言论了,敏修每次没上手揍你,都是他绅士了。
乌雅听大人这么说,一点都不以为意,皮厚的任你怎么说,看到帅哥我该流口水还是得流。
谢凌一走,那葫芦里的小妖容欢全部敲打放了,独乌雅,容欢留了下来,与她定了血契,让她成为自己的贴身婢女。
一呢,是担心放回乌雅之后,她再心术不正,误入歧途,二呢,是乌雅“书”说的不错,日子无聊,留乌雅解闷吧。
还有,乌雅打听情报是一流的,混迹风月场所,那叫一个得心应手。
乌雅也非常乐意留下来,跟着大人,还怕修炼不好嘛,这不才跟着大人修行一年,她的灵力便恢复,容貌也恢复如初,一头乌黑靓丽的秀发,妖娆的身段,天然自带的黑色眼线,那叫一个媚。
容欢初见她恢复模样还吓了一跳,倒是真没想过,乌雅容貌恢复,原来真的挺漂亮的,难怪那么风流。
前一段时间仙法大会,乌雅没法跟着,因为她妖的身份是进不去的,所以就留在落樱殿变回原身当宠物鸟看家了。
既然这次是出任务,容欢就没选坐马车慢悠悠的晃了,直接御剑飞的,乌雅最方便了,只要变成原型飞就行了。
毓秀镇屡屡有人失踪,且都是壮硕的成年男子,一般这种情况下,多半都是一些狐妖蛇妖之类的吸人精气的,但是容欢派去除妖的人蹲了两天,未发现妖邪的蛛丝马迹,倒是意外找到了一具失踪的人的尸体。
那尸体似乎全身血液被抽干了一样,干瘪的可怕,派去的人试着问灵,结果发现这已死之人魂儿也被吞噬了。
一般狐妖这种妖怪只是吸人精气,魂魄是吞噬不了的,究竟是是什么妖还能吞人鲜血,食人魂魄?
容欢去翻跃了七层塔的资料,看到一页,顿时蹙起了眉。
魔修。
上百年前,魔修横行,专以这种邪术修炼。
可魔修早已消失多年,当年魔主更是被四大仙府尊上合力杀死然后将其尸身化于堕梦渊,剩余魔修皆是一网打尽,怎的还会有魔修呢?
若是真有魔修,事儿就大了。
在其位谋其事,她还在的一天,都得对得起这个位置啊,于是,她决定亲自去看看。
御剑两个时辰,三人终于到达了毓秀镇,此时已是傍晚,霞光遍天,毓秀镇街上依然热闹非常,丝毫没有被妖邪干扰的那种恐慌感。
容欢诧异,不是说这里屡屡失踪人,还疑似魔修出现,闹得人心惶惶吗,怎的这些人都这么淡定,快天黑了,还在积极的摆摊?
敏修上前主动询问了一个人,才得知,在他们出发之前,有一个仙师恰巧途径此地,就顺手帮他们捉到了那罪魁祸首,蛤蟆精。
容欢蹙眉,“是蛤蟆精作祟吗?”
那摆摊的小贩一拍大腿,特别气愤,“是啊,一个很丑陋的蛤蟆,专门幻化成妖艳女子的模样,勾引那些少年郎,害人性命,忒可恶了。”
容欢:“那那些失踪之人的遗体你们都找到了吗?”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